雷州市客路镇应有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应有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882MA56GWC37J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雷州市客路镇河西二街1号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湛雷烟处[2023]第107号
2023年08月04日18时03分,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雷州市客路镇河东路34号住宅内存放有大量涉嫌违法卷烟。接到举报后,在湛江市局统筹部署下,我局联合湛江市专卖稽查第三大队及雷州市公安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08月04日18时51分赶到举报地点(雷州市客路镇河东路34号住宅内),经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唐应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在当事人唐应有的同意下进入住宅内进行检查,在该住宅一楼大厅内发现有涉嫌违法的“哈德门”(纯香)等25个品种合计750条。上述卷烟有12条为外省喷码,其他卷烟条形码已刮。经现场询问被检查人唐应有,其无法提供上述卷烟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嫌疑。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专卖执法人员即将上述涉案物品作为证据,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单号:44G2202908)。
对当事人唐应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按涉案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102710元处以10%的罚款,即罚款10271元。
10271.00元
雷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3-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