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德丰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海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3MA39UAXCX5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赣中现代物流园综合配套服务大楼主楼商务办公区4楼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7
(2024)赣0123民初26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峡江县德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张*
安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树交超罚﹝2025﹞0270号
2025年11月13日10时39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樟树市赣江河堤樟港恒帆物流有限公司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峡江县德丰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沈勇军驾驶车牌号为赣DL4286(赣DQ719挂)(六轴)重型罐式半挂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4.8吨,车货总质量限定49吨,超限15.8吨,超限率为32.24%。当事人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4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3
2
樟树交超罚﹝2023﹞1489号
2023年10月14日,你公司驾驶员杨林如驾驶车号为赣DL4962(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4.66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5.66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6
3
樟树交超罚﹝2023﹞1243号
2023年7月23日,你公司驾驶员李建平驾驶车号为赣DL4162(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0.4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1.4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9
4
樟树交超罚﹝2023﹞1242号
2023年7月9日,你公司驾驶员李建平驾驶车号为赣DL4162(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0.13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1.13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