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千雪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方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02MACCMTAB2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街道府前街胜利商厦125号北-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五马办罚决字〔2023〕第000731号
当事人在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府前街胜利商厦125号北从事餐饮服务,2023年11月30日检查发现,该店其中1个蓝色垃圾桶内除投放菜叶等易腐垃圾外,还投放了塑料袋、一次性纸碗等其他垃圾,另1个简易垃圾桶内除投放有辣椒等易腐垃圾外,还投放了塑料袋等其他垃圾,存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行为。2023年11月30日20时05分,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时起六小时内自己整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2023年12月5日18时25分至18时40分经复查,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3年12月5日18时40分至18时45分经再次复查,当事人已改正。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违法性质为: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1、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
2024-0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