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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叮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福辉注册资本:1.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721MAE7MR5Y2F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前郭县查干淖尔大街宜居康郡小区17幢17号楼1-2层109号商企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前市监处罚202511006
2025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前郭县锦绣江南3期由松原市叮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有限公司设立运营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运营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充电电费为0.58元每度,政府定价为0.5424元每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定为违法。并下达前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前市监责改【2025】11009号。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解到,松原市叮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有限公司目前主要在豪杰锦绣江南1、2、3期、世纪新城三期、豪杰花园1、2期、金岛花园,这几个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业务。其中豪杰锦绣江南1、2、3期是2025年1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开始充电业务、世纪新城三期、豪杰花园1、2期、金岛花园是2025年5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开始充电业务。豪杰锦绣江南1、2、3期从2025年1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共计多收取993.55368元(1期12322.64度+2期3920.74度+3期10180.92度=26424.3度)×(0.58-0.5424)= 993.55368元;世纪新城三期从2025年5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共计多收取274.03598536元。(7288.1911度×(0.58-0.5424)=274.03598536);豪杰花园1、2期从2025年5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共计多收取60.650304元。(1613.04度×(0.58-0.5424)=60.650304);金岛花园1、2期从2025年5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共计多收取44.16496元。(1174.6度×(0.58-0.5424)=44.16496。四个小区合计多收取1372.40492936元( 993.55368+274.0359853+60.650304+44.16496)。我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退还违规收取电费1372.40492936,并下达前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一份,前市监退款【2025】11001号。该公司在退款期限内未依法退款。
松原市叮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有限公司未按照政府定价进行价格活动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 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序号320《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较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0.2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罚款。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如下处罚: 1、责令松原市叮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未按照政府定价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372.40492936元; 3、处违法所得金额0.1倍罚款:(1372.40492936×0.1)=137.240492936元; 4、罚没款共计:(1372.40492936元+137.240492936元)=1509.645422296元。
1509.65元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4
2
前市监处罚﹝2025﹞11006号
2025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前郭县锦绣江南3期由松原市叮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有限公司设立运营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运营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充电电费为0.58元每度,政府定价为0.5424元每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定为违法。并下达前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前市监责改【2025】11009号。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解到,松原市叮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有限公司目前主要在豪杰锦绣江南1、2、3期、世纪新城三期、豪杰花园1、2期、金岛花园,这几个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业务。其中豪杰锦绣江南1、2、3期是2025年1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开始充电业务,世纪新城三期、豪杰花园1、2期、金岛花园是2025年5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开始充电业务。豪杰锦绣江南1、2、3期从2025年1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共计多收取993.55368元(1期12322.64度+2期3920.74度+3期10180.92度=26424.3度)×(0.58-0.5424)=993.55368元;世纪新城三期从2025年5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共计多收取274.03598536元。(7288.1911度×(0.58-0.5424)=274.03598536);豪杰花园1、2期从2025年5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共计多收取60.650304元。(1613.04度×(0.58-0.5424)=60.650304);金岛花园1、2期从2025年5月1日开始至今(2025年9月26日)共计多收取44.16496元。(1174.6度×(0.58-0.5424)=44.16496。四个小区合计多收取1372.40492936元(993.55368+274.0359853+60.650304+44.16496)。
1、责令松原市叮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未按照政府定价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372.40492936元;3、处违法所得金额0.1倍罚款:(1372.40492936×0.1)=137.240492936元;4、罚没款共计:(1372.40492936元+137.240492936元)=1509.645422296元。
137.24元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