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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万柏林区晨光线缆经销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翔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9MA0J92KA8K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建普装饰城西区3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1
买卖合同纠纷
太原市万柏林区晨光线缆经销部
李*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1
买卖合同纠纷
太原市万柏林区晨光线缆经销部
李*,李*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3
2025-07-14
买卖合同纠纷
太原市万柏林区晨光线缆经销部
李*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4
2023-04-20
买卖合同纠纷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09
(2025)晋0109民初83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太原市万柏林区晨光线缆经销部
李超;李旭
裁判文书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5
买卖合同纠纷
太原市万柏林区晨光线缆经销部
李超;李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万处罚〔2025〕2118号
本案中当事人经营的上海晨罡电线电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8日生产的规格型号ZC-RVVB 2×1.5mm²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2024年12月21日生产的规格型号ZR-RVVB 2×1.5mm²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2025年2月20日生产的规格型号 ZC-RVVB 2×2.5mm²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是是擅自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的行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当事人经营的上海晨罡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执法人员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上海晨罡电线电缆有线公司申请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已注销,未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故认定当事人销售上海晨罡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聚氯乙烯电线的行为是擅自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的行为。根据泰安市金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样品按JB/T8734.2-2016标准检验不合格,但该产品标签标注产品合格证,故认定当事人销售上海晨罡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聚氯乙烯电线的行为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1、罚款6210元;2、没收违法所得90元;3、没收涉案的不合格产品。上述罚没款共计:6300元。
6210.00元
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4
2
并市监万处罚〔2025〕64号
本案中当事人经营的天津市万弘线缆有限公司2024年5月18日生产的规格型号2×1.5mm²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是销售伪造认证标志、伪造产品产地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的行为;是擅自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的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当事人经营的天津市万弘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2×1.5mm²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我局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检验结果通报单>回函》经核实不存在天津市万弘线缆有限公司,无市场主体无法申请强制性认证证书,故认定当事人销售天津市万弘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聚氯乙烯电线的行为是销售伪造认证标志、伪造产品产地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的行为。
1、罚款36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95元。上述罚没款共计:3995元。
3600.00元
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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