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优选多多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黎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424MA7LF8KXXX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环南路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乾烟处﹝2023﹞第L6104240047号
2023年7月20日10时10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咸阳市乾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环南路7号乾县优选多多生活超市,向当事人黎英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经当事人同意后,依法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依法查获当事人存放于卷烟货柜内非本店32位激光喷码的卷烟:南京(雨花石)3条、中华(硬)2条、中华(细支)5条、南京(十二钗烤烟)4条等共计10个品种31条。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当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上述卷烟合法有效证明,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乾县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乾烟存通字【2023】第078号)送达当事人。现查明:当事人黎英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黎英由于自己店中卷烟配送量较少不够销售,于2023年07月18日在乾县县城北大街附近多家商店收购用于自己店里销售。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黎英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0年国产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0〕58号),当事人黎英违法进货总额为12080.0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照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照片。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2080.00元10%的罚款计1208.00元的行政处罚。
1208.00元
乾县烟草专卖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