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在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22064365092Y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马庄村往北300米路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6
(2025)鲁0322民再2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
耿**
高青县人民法院
2
2025-05-30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耿**
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
高青县人民法院
3
2024-03-08
劳务合同纠纷
丁*,窦**
淄博潮华物流有限公司,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0-25
劳务合同纠纷
高青县人民法院
5
2023-07-11
(2023)鲁0322民初142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
耿**
高青县人民法院
6
2022-02-24
(2022)鲁0322民初145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张*
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
高青县人民法院
7
2021-06-08
(2021)鲁07民终34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刘**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06-08
(2021)鲁07民终34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盖*,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
刘**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5-12
(2021)鲁0321民初16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张**,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淄博骐誉运输有限公司
桓台县人民法院
10
2021-05-1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张**,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淄博骐誉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中心支公司
桓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30
2020-11-18
(2020)鲁0321民初40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4991.33元
民事案件
2
2022-06-01
2022-03-25
(2022)鲁0322民初145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张*、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20
2021-05-12
(2021)鲁0321民初16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5487.12元
民事案件
4
2021-07-06
2021-06-24
(2021)鲁03民终21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中心支公司、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4-09
2021-03-25
(2021)鲁0781民初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盖**、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0855.53元
民事案件
6
2021-01-07
2020-12-10
(2020)鲁07民终715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1-06
2018-03-20
(2018)鲁0322民初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与毕**、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542.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12-27
2020-09-15
(2020)鲁0781民初29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盖**、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3701.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11-09
2020-10-29
(2020)鲁0522行审49号
行政处罚
利津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0-10-29
2019-11-05
(2019)鲁07民终48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305202600044
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应予处罚。
罚款1200元
1200.00元
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30
2
370305202600042
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应予处罚。
罚款1950元
1950.00元
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30
3
370305202600043
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应予处罚。
罚款1500元
1500.00元
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30
4
370321202500286
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公路路政),违法程度为“较轻”,在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罚款
1050.00元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29
5
370321202500257
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违法程度为“较轻”,在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罚款
750.00元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15
6
370392202400030
2023-09-09 01:05:40,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鲁CP9306(黄色)的车辆通过经开区鲁山大道(k22+169处)时,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设置在该处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6轴车,限重49.000吨,车货总重62.560吨,超过限定标准13.560吨,超限率27.67%。经执法人员告知后,当事人主动到大队接受处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车辆出厂榜单,该车车货总重为56.850吨,超过限定标准7.850吨,超限率为16%,经执法人员电话核实,证实当事人所提供货单真实有效。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刘强、刘毅向于海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告知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回避。当事人是否需要回避?当事人表示不需回避且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数据进行了调取保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以上情况有超限车辆出厂榜单、车辆道路运输证为证。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4-03-07
7
J370302202400161
2022-10-24,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鲁CP9306(黄色)的车辆通过S510 K16+350时,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设置在该处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6轴车,限重49.000吨,有超限行为。2024年3月6日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于海洋到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接受调查,执法人员张行军、司书超向于海洋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当事人提供当时磅单显示车货总重51.350吨,经认定超限2吨。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2024-03-06
8
J370302202400107
2023-09-05 02:49,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鲁CR7873(黄色)的车辆通过S102 K111+950(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南山路路口东100米)时,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设置在该处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6轴车,限重49.000吨,有超限行为。2024年2月5日淄博润泽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于海洋到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接受调查,执法人员张行军、司书超向于海洋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当事人提供当时磅单显示车货总重51.720吨,经认定超限2吨。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