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正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纲领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5MA4KUK3C8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248号垦鑫花园1、2号楼1-3层(1)商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6
(2025)鄂0105民初5401号
法定继承纠纷
李*
李**,万**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3
(2025)鄂0105民初632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正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万*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3
2025-06-04
(2025)鄂0105民初632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正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余**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4
2025-06-04
(2025)鄂0105民初632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正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万*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5
2025-05-30
(2025)鄂0105民初27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正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大桥坦达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6
2023-11-28
(2023)鄂01民终21554号
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
曾*
武汉正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8-03
(2023)鄂0105民初8525号
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
武汉正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武汉泰银垦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8-22
2025-06-16
(2025)鄂0105民初6320号
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余**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30.99元
民事案件
2
2023-05-29
2023-05-16
(2023)鄂0105民初2685号
排除妨害纠纷
杨**、李**等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6〕175号
经查,武汉正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中铁金桥璟园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2026年3月28日小区1栋2号电梯发生限速器钢丝绳断股故障,电梯维保单位现场检查后告知物业单位该部电梯应立即停止使用,对限速器钢丝绳进行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当事人明知限速器为电梯核心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断股存在安全隐患。因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担心停梯引起居民投诉,未按规定停用故障电梯,未第一时间更换钢丝绳消除隐患,现场要求维保单位临时处置,先行恢复电梯运行,后续落实钢丝绳更换。电梯维保单位用胶带将断股钢丝绳进行包扎后恢复电梯运行。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使用电梯出现故障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仍然继续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的规定。本局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武阳市监特令[2026]第0402号),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电梯,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6年4月3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整改报告。2026年4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到中铁金桥璟园小区,对1栋2号电梯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该部电梯限速器钢丝绳已更换,电梯运行正常,当事人已完成整改。...[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