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莱州市哈鹿加油站天津西青分支机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文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MA827TT13F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津同公路与果园路交口西北1400米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应急罚﹝2026﹞安监-001号
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1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
2026-01-26
2
津青市监处罚﹝2025﹞310号
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FTFEADYM1805878R2)显示,92号汽油各项检验项目中,乙醇含量(体积分数)标准要求为“10。0±2。0”,检测结果为7。70,单项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标准要求为“≤0。5”,检测结果为1。24,单项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FTFEADYM1805888R2)显示,95号汽油各项检验项目中,乙醇含量(体积分数)标准要求为“10。0±2。0”,检测结果为7。72,单项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标准要求为“≤0。5”,检测结果为1。24,单项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分析92号、95号汽油检测不合格的原因在于当事人临时雇佣的车队之前为山东运送石油,山东所需的石油未添加乙醇,在最后一次从中化国际石油(天津)有限公司购进汽油时,油罐车未彻底清理,导致当事人购进的石油与山东的石油混合,使得当事人石油检测不合格。检测报告中记录的92号汽油进货日期为2025年7月23日,95号汽油进货日期为2025年8月7日,根据当事人自述,上述进货日期为员工凭记忆口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检测的92号汽油进货日期为2025年8月6日,95号汽油进货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当事人站内三号油罐为92号汽油罐,四号油罐为95号汽油罐,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对该单位进行抽样时,三号油罐剩余油量为14318。87升,四号油罐剩余油量为23384。56升。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三号、四号油罐店内销售数据,将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三号油罐出库总数计为当事人售出不合格92号汽油数,共计17640。4升,将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2日四号油罐出库总数计为当事人售出不合格95号乙醇汽油数,共计6563。71升,当事人的行为符合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用燃料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当事人自述,当事人向中化国际石油(天津)有限公司购进92号汽油的价格为7100元/吨,出库单显示标准密度为0。7344,换算可得,92号汽油的购进价格为5。21元/升;95号汽油购进价格为7200元/吨,出库单显示标准密度为0。746,换算可得,95号汽油的购进价格为5。37元/升。当事人自述,92号汽油的销售价格为5。68元/升,95号汽油的销售价格为5。88元/升。综上,本案的货值金额为218832。39元,违法所得为11638。48元。
1。没收违法所得11638。48元;2。罚款218832。39元。
218832.39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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