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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欣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4MA2CNR7D13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礁湾片下蔡桥边(原二产E-17地块一栋2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5〕2060
2025年4月2日10时27分,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金真德、苏剑培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3-2610:21:39车号为浙C17553在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39+3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9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0.98吨。
-
10530.00元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13
2
温路政罚〔2025〕2059
2025年3月10日9时12分,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金真德、苏剑培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3-0510:31:43车号为浙C17553在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39+3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7.8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6.82吨。
-
13450.00元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13
3
温路政罚〔2025〕2061
2025年3月28日9时4分,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金真德、苏剑培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3-2615:38:40车号为浙C17535在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39+3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3.4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2.43吨。
-
16255.00元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13
4
温路政罚〔2025〕2051
2025年3月28日9时4分,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金真德、苏剑培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3-2615:38:40车号为浙C17535在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39+3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3.4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2.43吨。
-
16255.00元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13
5
温路政罚﹝2025﹞5033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04日12时30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桥头镇壬田村路段检查时发现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叁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叁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034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6
丽路政罚﹝2025﹞0344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02日10时09分,青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3332K+100M检查时发现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柒佰陆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青田县支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柒佰陆拾伍元整。
24765.00元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03
7
温路政罚﹝2025﹞019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6日17时17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117+800检查时发现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815.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2
8
温路政罚﹝2025﹞018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5日16时09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117+800检查时发现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29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2
9
温运政罚﹝2025﹞016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9日15时06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30国道温州鹿城段超限运输检测站大厅检查时发现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3
10
温路政罚﹝2025﹞201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10日14时55分,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39+300检查时发现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鑫新环卫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柒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温州洞头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柒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6870.00元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