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一速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应志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5MA3AF20250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新城湖东区滨湖南路西侧(永房权证私字第03635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永市监处罚〔2026〕77号
该店已取得营业执照在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新城湖东区滨湖南路西侧从事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气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经营活动。2026年3月26日16时25分,我局执法人员依据永市场监管投举转〔2026〕第35号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对九江一速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进门右侧第二货架最上层,摆放待售引球照明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产品型号为AY-ZFZD-E3WB,产品标识标注执行标准为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现场查获数量共5台。经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核实:GB 17945-2010标准已废止,现行有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为GB 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于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当事人销售废止行业标准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1、没收废止行业标准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4台;
2、没收违法所得12元;
3、处罚款115.2元整,全部罚款上缴国库。
115.20元
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