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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荣越经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忠男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81MA1C4WX5X9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龙泉文苑小区10号楼2单元3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市监处罚﹝2023﹞1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3月25日购进的绥芬河市福福提拉米苏蛋糕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400g/个外包装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的俄之杉提拉米苏58箱,每箱5个,共计290个,进货价格5.00元/个,销售价格原味8.90元/个,可可味9.60元/个,货值金额2,679.00元,销售了17个(16个原味、1个可可)规格为400g/个俄之杉提拉米苏,违法所得152.00元。2023年3月24日购进的绥芬河市俄莲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规格为620g/盒外包装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的梅斯贝卡提拉米苏26盒,进货价格16.00元/盒,销售价格19.80元/盒,货值金额514.80元,规格为620g/盒的梅斯贝卡提拉米苏未销售,违法所得0.00元。17个(16个原味、1个可可)规格为400g/个的俄之杉牌提拉米苏食品在销售时未标明生产日期。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认定属实。
1、没收规格为400g/个俄之杉提拉米苏蜂蜜蛋糕279个,规格为620g/盒的梅斯贝卡提拉米苏蜂蜜蛋糕26盒(每盒1个);2、没收违法所得152.00元人民币;3、罚款20,000.00元人民币。共计20.152.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20000.00元
绥芬河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7
2
绥芬河市监处罚[2023]1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3月25日购进的绥芬河市福福提拉米苏蛋糕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400g/个外包装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的俄之杉提拉米苏58箱,每箱5个,共计290个,进货价格5.00元/个,销售价格原味8.90元/个,可可味9.60元/个,货值金额1.450.00元,销售了17个(16个原味、1个可可)规格为400g/个俄之杉提拉米苏,违法所得152.00元。2023年3月24日购进的绥芬河市俄莲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规格为620g/盒外包装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的梅斯贝卡提拉米苏26盒,进货价格16.00元/盒,销售价格19.80元/盒,货值金额416.00元,规格为620g/盒的梅斯贝卡提拉米苏未销售,违法所得0.00元。17个(16个原味、1个可可)规格为400g/个的俄之杉牌提拉米苏食品在销售时未标明生产日期。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0元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06-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