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巧妈妈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自毅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25116514433J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金三角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应急罚﹝2026﹞13号
1.醋车间地下储存室有限空间未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2.锅炉上料口上方电机转动皮带未设置防护设施。3.酒液发酵罐上方灌口未设置防护装置,冲洗人员有跌入风险。4.锅炉房内配电箱箱门与箱体未跨接。
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2026-02-25
2
武市监处罚﹝2025﹞9号
内蒙古巧妈妈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米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4-05-12,规格型号:300ml/袋)共生产30件,40袋/件,25.50元/件,货值金额765.00元,违法所得765.00元。上述情况由当事人提供,经询问当事人和查阅生产包装记录、产品销售记录、销售发货单,截止调查之日已无库存。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济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
6000.00元
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5
3
武市监处罚﹝2023﹞第38号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960元; 2、罚款51000元 。
51000.00元
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