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通州区金沙泰顺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剑灵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通州区金沙街道富贵苑2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州市监处罚〔2024〕KB308号
2024年12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投诉举报所述的百奇饼干(上海江崎格力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9日,保质期:2024年11月29日)。当事人确认投诉举报人购买的上述食品为当事人销售,销售时已超过保质期。现查明,当事人将超过保质期的百奇饼干(上海江崎格力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9日,保质期:2024年11月29日)1盒用于销售,至案发时已销售1盒,无库存,购进价格为5元/盒,销售价格为7元/盒。共计货值金额7元,违法所得7元。
罚款金额500元;没收违法所得7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7
2
通州市监处罚〔2023〕01-00468号
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当事人于2023年02月06日从南通百事兴休闲食品批发购进了外包装标有:“净含量:30g;生产日期同批号:20230110;保质期:120天”的泡面拍档香肠,进价合0.725元/支,共购进了80支。购进后,当事人以每支1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已售出78支。举报人购买上述香肠后,当事人检查过期食品时发现上述香肠已过期,于是将剩余香肠丢弃。截止案发,当事人购进食品的货值金额共80元,销售金额78元,经营过期食品货值为1元,违法所得0.27元。
罚款金额500元;没收违法所得0.27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