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陈全胜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全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7MA6EN0KDXP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天桥乡天桥街上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凤市监处罚〔2026〕13号
2026年2月9日早上,陈全胜与王军在养殖户张建处购买活猪2头,分别重222斤、280斤,2头共计502斤,以生猪每斤8.1元的价格购进,成交价为4066.2元,实际支付了4050元,由当事人陈全胜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猪肉由陈全胜、王军2人购买后未经检验检疫,由当事人关联人员王军拉至余庆县关兴镇关兴社区家中自行屠宰,当事人支付王军40元的运输费用,2人各分一半的猪肉(分别是大猪半头、小猪半头),陈全胜、王军未对各自分得的猪肉进行称重。屠宰后陈全胜将大部分分得的猪肉留于过年自食。2026年2月10日逢天桥赶集,陈全胜将40斤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带到农贸市场以12元至13元每斤的价格予以销售,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查处时已售出25斤。按照每斤12元的价格计算,货值金额共计480元,违法所得共计300元。
1.没收当事人被扣押的未经检验检疫猪肉7.2公斤; 2.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3.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遵义市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6-07-07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遵义市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