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福曦海鲜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保军 | 注册资本:2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2MA7LG85W1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穴市花桥镇法庭对面胡亚如私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5〕148号
经查,据当事人提供的店内订单明细记录显示上述未成年人在2025年4月5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吉祥厅就餐时,当事人于当日13点49分22秒向其销售了一瓶价格为60元的劲酒(规格:500ml)。上述劲酒进购价为40.8元/瓶。当事人销售酒水给未成年人事实清楚,其违法所得为19.2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9.2元;
3、处以10000元的罚款。
以上罚没款合计10019.2元。
10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