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头一牌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翠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2MA1CBKAG9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胜利小区12号楼3单元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龙市监处罚〔2026〕1223号
2026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达龙沙区头一牌烧烤店开展现场检查。该单位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使用转基因大豆油,未将此情况按照规定在经营场所进行标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罚款3000元
3000.00元
-
2026-06-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