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仁德干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仁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123MA63B1EC0A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犍为县玉津镇梧荫街67附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犍市监处罚〔2025〕36号
当事人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证》的个体工商户,在犍为县玉津镇梧荫街67附9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4年10月1日,当事人以16.00元/kg的价格从一微信好友(现已无法联系)处购进30kg粉条后,于2024年10月7日向乐山市嗨霸霸餐饮店销售了5kg。\n2024年11月16日,成都科美迪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乐山市嗨霸霸餐饮店购进的上述批次粉条进行抽检,并于2024年12月9日出具编号为CMIT241114710F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在乐山市嗨霸霸餐饮店的经营场所抽检的粉条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mg/kg实测值为304,标准指标为≤200。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n截至2025年3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止,上述批次粉条,当事人以20.00元/kg的价格销售了8.24kg(含向乐山市嗨霸霸餐饮店销售的5kg)。2024年12月11日,乐山市嗨霸霸餐饮店告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购买的粉条抽检不合格后,当事人立即将剩余的21.76kg粉条进行了下架,并于2025年1月23日退回给供货商。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600.00元,违法所得共计164.80元。\n另查明:当事人在采购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对上述查明事实无异议。
1、警告;\n2、处以罚款1000.00(大写:壹仟圆)整。
1000.00元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