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卧龙墓园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文清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12240868546M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东陵区王滨乡尖山子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28
2018-10-19
(2018)辽0104民初1044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供销合作社与郭*、沈阳市卧龙墓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03-25
2019-01-23
(2018)辽01民终1364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郭*、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供销合作社与被上诉人孙*、沈阳市卧龙墓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自然资浑南罚决字﹝2025﹞008号
沈阳市卧龙墓园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沈阳市浑南区王滨街道尖山子村、前康村、荒地沟村集体土地建设道路、墓位、停车场及办公用房的行为,属非法占地行为。
"1.责令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8173.53平方米土地退还给王滨街道尖山子村、荒地沟村、前康村土地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4521.14平方米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并处罚款。2002年、2007年、2009年、2010年、2012年建设完成非法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面积为28173.53平方米,处每平方米罚款10元罚款;2021年建设完成非法占用土地为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1.89平方米,处每平方米 15 元罚款,罚款共计28173.53平方米×10元/平方米+31.89平方米×15元/平方米=282213.65元;罚款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贰仟贰佰壹拾叁元陆角伍分(¥282213.65)。 "
282200.00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