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熙和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茂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1MAAM0DK32F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明硐社区水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水自然资行处字﹝2025﹞第11号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熙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未办理完善用地 相关手续情况下,于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期间,擅自占用六盘水市水城区杨梅乡 杨梅村土地建设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六盘水市水城区野钟乡常明村土地建设2023年野钟 乡农产品销售转运中心项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 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属“未批先建”违法占地建设
一、对你单位在水城区杨梅乡杨梅村修建的“农产品交易中 心”相关设施和在水城区野钟乡常明村修建的“2023野钟乡农产 品销售转运中心项目”相关设施的行为处以罚款(其他农用地2139 平方米、100元/平方米,建设用地3928平方米、100元/平方米), 罚款共计人民币:陆拾万陆仟柒佰圆整(¥:606700.00)。
6067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02-26
2
水自然资行处字﹝2023﹞98号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熙和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2023年4月至8月间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水城区野钟乡常明村 2003平方米土地建设 2023 野钟乡农产品销售转运中心项目的行为进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违法占地建设。
(一) 责令你公司收到我局下达《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将占用水城区野钟乡常明村 2003 平方米土地土地退还水城区野钟乡常明村接收处置。 (二) 没收你公司在水城区野钟乡常明村修建的管理用房等设施,交由野钟乡人民政府接收处置。
-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10-16
3
水自然资行处字﹝2023﹞99号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熙和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自2023年4月至8月间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水城区杨梅乡杨梅村 4064平方米土地建设农产品交易中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属违法占用土地。
(一)责令你公司收到我局下达《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将占用水城区杨梅乡杨梅村 4064 平方米土地土地退还水城区杨梅乡杨梅村接收处置。 (二)没收你公司在水城区杨梅乡杨梅村修建的管理用房等设施,交由杨梅乡人民政府接收处置。
-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