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初中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81065275507T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永城市商务中心区建设路与芒山路交叉口向西30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4
(2024)豫14民终456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
常**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8-30
(2024)豫1481民初919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
永城市人民法院
3
2024-04-18
民间借贷纠纷
王**
曹**,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
永城市人民法院
4
2024-04-18
民间借贷纠纷
王**
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曹**
永城市人民法院
5
2023-12-19
民间借贷纠纷
王**
曹**,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
永城市人民法院
6
2023-12-19
民间借贷纠纷
汤*
曹**,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
永城市人民法院
7
2023-12-19
民间借贷纠纷
王**
曹**,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
永城市人民法院
8
2023-11-24
民间借贷
曹**
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
永城市人民法院
9
2023-11-23
民间借贷
周*
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
永城市人民法院
10
2023-11-09
民间借贷纠纷
张**
曹**,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
永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16
2023-01-16
(2023)豫1481民初13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河南省通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2-16
2022-12-20
(2022)豫1481民初973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河南省通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12-09
2021-11-12
(2021)豫1481执1776号
合同纠纷
王**、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11-13
2022-08-05
(2022)豫1481执1851号之一
其他案由
杨**、杨**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8813.00元
执行案件
5
2022-10-31
2022-10-29
(2022)豫1481执2361号
借款合同纠纷
曹**、时**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10-09
2022-09-02
(2022)豫1481民初573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曹**、张**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8-29
2022-08-16
(2022)豫1481民初4532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杨**、杨**等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7-30
2021-11-12
(2021)豫1481民初904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杨**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7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2-07-30
2021-11-08
(2021)豫1481民初904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杨**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7-29
2022-03-14
(2021)豫1481民初807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8693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5〕390号
经查,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3月29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尚书苑小区为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管理的小区,当事人的尚书苑小区共8部电梯,于2024年8月份开始使用小区内的电梯,在未对电梯进行检验的情况下使用上述电梯11个月,本局于2025年6月24日对当事人送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永市监特令[2025]D304号),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6月30日前对上述电梯进行检验。
尚书苑小区系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小区已竣工,涉案电梯系由当事人安装且未移交物业公司管理,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实际行使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电梯使用单位:(一)新安装未移交所有权人的,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之规定,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是本案特种设备涉案电梯的使用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