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绿色天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吉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0MA776P6B5W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经六街205-22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区市监处罚(2026)45号
经调查,新疆绿色天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经六街205-224号(迎宾街道西域奇石花博园3#楼)的曳引载货驱动电梯(登记证编号:电12新JA0014(16))2021年6月11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投入使用。因电梯使用率低,当事人于2023年7月27日自行办理了该部电梯的停用手续,该电梯检验有效日期至2023年06月。该电梯自停用后,当事人于2026年3月13日10:47:25—2026年3月13日13:26:56、2026年3月16日16:38:42—2026年3月16日16:50:48、2026年3月17日11:11:11—2026年3月17日11:14:44、2026年3月18日10:41:37—2026年3月18日11:01:52四个时间段擅自使用该电梯。 2026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后,向当事人下达了(克区)市监特令〔2026〕第1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用上述电梯,2026年3月24日对该电梯进行了复查,当事人未再使用该电梯,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停用该载货电梯,张贴设备停用标识,对涉事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开除处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