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乡县玉潭镇战良水果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贺战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24MA4NK4BM5X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宁乡县历经铺街道金南社区韶山路88号大恒市场B栋11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8-21
(2019)湘0104民初895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宁乡县玉潭镇战良水果店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
2019-08-21
(2019)湘0104民初895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宁乡县玉潭镇战良水果店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4〕67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5月27日从“兴盛优选”手机软件以3.5元/包的单价购入“麻辣王子”牌“地道辣条”调味面制品预包装食品3包,摆放在当事人经营的门店中以5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该批次食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保质期120天,截至2024年9月19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时,共有1包该预包装食品已过期。 又查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提供了相关食品进货票据,当事人自述其在保质期内已销售2包,但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提供相关销售凭证,无法查实涉案食品过期后销售情况,不能证明是否对消费者造成了实际危害。 再查明:当事人所经营的过期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为5元。在执法人员见证下,当事人对已过期的预包装食品进行了下架销毁。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