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森林农资经销处(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淑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8MADB95YG0W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卧牛吐达斡尔族镇西卧牛吐达斡尔族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梅市监处罚〔2025〕51号
经查,此批次2吨掺混肥料是当事人于2025年2月20日以每吨2280元的价格从牡丹江市牡丰专用肥有限公司订购,购进金额为:4560元。此批次2吨掺混肥料经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项目:氯离子/%,技术要求≤15.0,检验结果22.9,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氯离子不符合GB/T 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标准,依据《复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该批次掺混肥料已于2025年5月1日全部售出,货值金额4800。获违法所得24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检查时间、地点、内容、方法、结果及违法活动有关事实。 2、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违法行为的函1份及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材料1份,证明 经抽检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森林农资经销处销售的掺混肥料检验不合格的事实。 3、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各1份,证明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森林农资经销处销售的掺混肥料检验不合格。 4、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经营者潘淑梅委托师艳杰处理抽检不合格化肥案件的事实。 3、询问笔录1份,证明被询问人的身份、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结果以及违法商品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及牟利的事实。 4、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登记情况的事实。 5、经营者潘淑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的事实; 6、师艳杰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师艳杰的个人基本情况的事实; 7、进货凭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进货数量、单价、进货金额的事实; 8、产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已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验收义务,验明产品的合格证明等标识的事实; 9、销售凭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情况的事实; 10、购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情况说明各1份,证明购货人已知悉所购产品质量问题并说明使用的掺混肥料并未对种植的水稻造成影响。 11、召回公告照片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召回相关产品的有关事实。
1、罚款24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
2400.00元
-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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