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桥头欧乐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2MA2GRY8H5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五丰村陈宅路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4〕857号
2024年5月27日,被处罚人周某某在慈溪市桥头镇五丰村陈宅路7号的慈溪市桥头欧乐食品店销售的香蕉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香蕉的购进凭证相关证明,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销售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5000元,二项共计罚没款5002.4元。
50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