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车声华 | 注册资本:10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21096834703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横塘路179号-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3
(2025)浙0521民初87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湖州玖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杨*
德清县人民法院
2
2026-01-12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湖州玖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杨*
德清县人民法院
3
2025-09-30
(2025)浙05民申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叶**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7-24
(2025)浙0521民初4785号
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杜**,方**,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5
2025-07-23
(2025)浙0521民初2491号
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陆**
德清县人民法院
6
2025-07-22
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陆**,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7
2025-05-28
(2025)浙0521民初2491号
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陆**
德清县人民法院
8
2024-12-06
(2024)浙0521民初48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叶**
德清县人民法院
9
2020-08-21
(2020)浙0521民初28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张**
德清县人民法院
10
2020-08-17
(2020)浙0521民初28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张**
德清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25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湖州玖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杨康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德清县人民法院
2
2025-06-04
合同纠纷
原*
陆**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德清县人民法院
3
2024-12-09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
叶**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德清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09
2020-09-10
(2020)浙0521民初28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与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路政罚﹝2024﹞30865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20日08时15分,安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04省道(临安线)安吉方向49K+500检查时发现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安吉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元
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24
2
杭路政罚﹝2024﹞4741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18日15时40分,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60(荷禹路)临平方向K7+460检查时发现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零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零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208.00元
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15
3
杭路政罚﹝2024﹞4019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3月06日10时25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东西大道13K+300M检查时发现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德清宏财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1746.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