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川区徐开萍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开萍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8MA607XX302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中路9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罚〔2024〕351号
; ;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月7日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永川区红河中路95号从事水果、蔬菜、农副产品等活动。; ; 2024年4月15日,当事人从;陈*蔬菜批发部(吉之汇蔬菜批发区61栋11-12号);购进油麦菜进行销售,购进64.1斤,单价1.2元斤,购进金额76.9元,折合共购进32.05,单价2.4元。2024年4月16日当事人从;罗*;处购进鲜牛蛙,当批次共购进1件25斤,单价是5.4元斤,购进金额135元,折合共购进12.5,单价10.8元。2024年3月20日,当事人从;永川区李*食品经营部;购进草莓蛋糕(好利达)(生产日期:2024年3月5日),当批次共购进1件4,购进单价70元件折合17.5元,购进金额70元。; ; 2024年4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随机对包括鲜牛蛙和油麦菜在内的食品进行了食品抽样,其中鲜牛蛙抽样数量:3.62,备样数量:1.8,销售单价:13.16元,其中油麦菜抽样数量:6.075,备样数量:3,销售单价:3.36元,抽样人员以购买样品的形式支付了购样费用。; ; 2024年5月13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样人员在当事人处对随机抽选的食品进行了抽样,其中包含:草莓蛋糕(好利达),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03-05,生产者名称:西咸新区康利园食品有限公司,保质期:6个月(常温下),抽样人员现场进行封样和支付购样费用。; ; 2024年5月14日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油麦菜和鲜牛蛙的检验报告(:2401513,:2401529),检验结论分别为:1油麦菜,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鲜牛蛙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6月4日,本局收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草莓蛋糕(好利达)的检验报告(:2024-0305024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胭脂红项目不符合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2024年5月17日和2024年6月12日我局分别向当事人送达油麦菜、鲜牛蛙和草莓蛋糕(好利达)的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 ;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四项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0.29元;3.警告。
5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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