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浏河镇金旗酒业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清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585MA1PRG5983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太仓市浏河镇郑和路1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1-14
(2021)苏05民终1331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太仓市浏河镇金旗酒业商行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9-24
(2021)苏0585民初562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太仓市浏河镇金旗酒业商行
太仓市人民法院
3
2021-09-07
(2021)苏0585民初562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太仓市浏河镇金旗酒业商行
太仓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15
2021-09-24
(2021)苏0585民初562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太仓市浏河镇金旗酒业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烟处[2025]第332号
太仓市浏河镇金旗酒业商行(经营者:吴清梅),从他人处购进卷烟15.8条,用于销售,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违法销售总额2298元的30%的罚款。
690.00元
江苏省太仓市烟草专卖局
2025-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