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恒泰农资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德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724H4483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火车站向南500米处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市监罚【2023】172号
2023年5月11日,当事人待售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经检验,砷(As)(以元素计)检测结果为25mg/kg,不符合≤10mg/kg的技术要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上述肥料从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购进4吨,40袋/吨,25㎏/袋,购进价3000元/吨,价值1200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3200元/吨,货值金额12800元,违法所得800元。
1.对张掖市甘州区恒泰农资经营部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张掖市甘州区恒泰农资经营部你单位处以 192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8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19200.00元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7
2
(张)市监罚字【2023】65号
2022年12月31日,当事人从宁夏新方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朋辛甲? 肥料级硫酸铵20吨,25袋/吨,共计500袋。经检验,所检项目水分实测值为1.5,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经复检,所检项目水分实测值为1.7,不符合标准≤1.0的规定。上述肥料级硫酸铵购进价40元/袋,销售价42元/袋,货值金额2100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获取违法所得1000元。
1.罚款105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罚没合计11500元。
10500.00元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6
3
张市监罚﹝2023﹞65号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的违法事实。
1.罚款10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没合计11500元。
10500.00元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