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五花八门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4MA5Y785RX4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长富街8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开州市监处字(2023)13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3月14日办理营业执照,并取得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长富街83号从事预包装食品、水果等销售。
当事人于2023年3月14日从开州区天天鲜果品经营部以80元/件购进被抽检同批次香蕉,共购进3件(计10kg/件×3件=30kg),购货金额240元,购进后置于其经营场所销售,售价为10元/kg,货值金额300元。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时,只向经销商索要了票据,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023年3月15日,我局从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待售的5kg香蕉中进行抽样,抽样样品共3.145kg,样品由当事人无偿自愿提供。样品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该检验机构于2023年4月14日出具检验报告,该香蕉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腈苯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18日将编号为NO: NO:C23SC01065的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香蕉。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现查明,上述被抽检同批次香蕉共销售了26.855kg,销售单价为:10元/kg,销售金额共268.55元。
综上,本局认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不合格香蕉货值金额共计300元(30kgX10元/kg),违法所得共计53.71元26.855kg×(10元/kg -8元/kg)。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第一组: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经营资质、经营者身份情况等。
第二组:抽样单、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以及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第三组:本局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抽样单、进货单,证明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的事实。
第四组: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和其经销商的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采购食用农产品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