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0730987038U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2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30
(2021)黔0115民初598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胡**,唐*,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朱**,付*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6-20
(2017)黔0103民初14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东支行
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贵州韦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源达顺韦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朱**,付*,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25
2021-08-13
(2021)黔0115执6481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付*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1-23
2021-05-31
(2021)黔0115民初598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39679.82元
民事案件
3
2021-11-23
2021-05-10
(2021)黔0115民初598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166919.74元
民事案件
4
2018-12-29
2018-07-19
(2018)黔01执异235号
何建枝诉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新支行、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韦顺达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源达顺韦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朱**、胡**、李*、陈**执行异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11-21
2017-12-20
(2017)黔01民初94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贵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新支行与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9-28
2018-01-22
(2018)黔01财保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新支行、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11940742.79元
民事案件
7
2018-08-02
2017-09-25
(2017)黔0103民初14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东支行与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贵州韦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3.00元
民事案件
8
2018-08-02
2018-04-08
(2018)黔01民终10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付*、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医保罚字〔2026〕第6号
对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行为,同时存在的使用单项补体测定免疫透射比浊法串换为定时散射比浊法的违规情况属实。
1.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对查处问题认真整改;2.责令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合计16362.46元,对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处2.5倍罚款2232.58元,对串换项目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处1倍罚款15469.43元,共计17702.01元。3.责令贵阳皮肤病专科医院暂停6个月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17702.01元
贵阳市云岩区医疗保障局
2026-04-28
2
云市监处罚﹝2026﹞48号
现已查明:(一)在当事人四楼护士站配剂室内发现的:1.“葡萄糖注射液”(产品批号:B230226K,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1188,生产企业:湖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规格:20ml:10g,有效期至:2025年1月),共1支,该产品已超过有效期。据当事人陈述及提供的相关证据显示,涉案“葡萄糖注射液”系2023年4月9日从四川聚创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价格为0.4512元/支,销售价格为0.56元/支,过期后未使用过。当事人提供了厂家资质、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检验报告、出库记录和使用记录等予以佐证。我局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未发现相悖证据,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其陈述予以采信,涉案产品放置于使用区域,与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混放,且无相关标识,故我局认定当事人使用过期药品的违法行为成立,认定当事人使用过期药品的货值金额为0.56元,违法所得0。 (二)在当事人四楼手术室存放间内发现的:1. “自粘伤口敷料”(产品批号:23040324,产品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142140476,生产企业/注册人:泰州市精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规格:9cm×25cm,生产日期:20230403,有效期至20250402),共20片,该产品已超过有效期。该产品系2023年8月31日从贵州康盛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价格为1.3元/片。 2.“消融电极”(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20152011426,生产厂家:广东百生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1203,有效期至20241202,生产批号:XR20221202,型号规格:OBS-Db),共4个,该产品已超过有效期。该产品系2023年3月2日从贵州康盛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价格为25元/个。 上述产品当事人提供了厂家资质、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检验报告、出库记录和使用记录予以佐证,涉案产品放置于使用区域,与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混放,且无相关标识,据当事人称上述产品过期后未使用。我局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未发现相悖证据,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其陈述予以采信,故认定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成立。因涉案产品销售价格与诊疗费用无法剥离,结合进价,认定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且明显低于1万元,违法所得为0。 (三)在当事人四楼手术室内发现的:1.“消融电极”(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20152011426,生产厂家:广东百生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1203,有效期至20241202,生产批号:XR20221202,型号规格:OBS-Db),共1个,该产品已超过有效期。该产品系2023年3月2日从贵州康盛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价格为25元/个。当事人提供了厂家资质、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检验报告、出库记录和使用记录予以佐证。 2. “一次性使用牙科冲洗针”(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浙温械备20180055号,备案人名称:温州市红星医疗器械厂,型号规格:B0.5X50TWCZ,生产日期:20210703,失效日期:20240702),1个,该产品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称该产品系用于手术室外科手术的麻醉注射,但在准备试用时发现不合适,未启用,因疏
综上所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1.“自粘伤口敷料”(生产日期:20230403,有效期至20250402),20片;2.“消融电极”(生产日期:20221203,有效期:20241202),5个;3.“一次性使用牙科冲洗针”(生产日期:20210703,失效日期:20240702),1个;4.“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2.5ml”(生产日期:2022 0120,失效日期:20250119 Z1),8支;5.“可吸收性外科缝线”(生产日期:202203,有效期至:202502),5包; 3.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1.“葡萄糖注射液”(有效期至:2025.01),1支; 4.罚款人民币30000元。
30000.00元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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