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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尖叫旅行社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秀梅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40400686810875L所属地区:西藏
企业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纳金村白荣小区3栋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03
(2023)藏01民终770号
健康权纠纷
张**
西藏尖叫旅行社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8-01
(2023)藏01民终770号
健康权纠纷
张**
西藏尖叫旅行社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12-13
(2021)藏0522民初81号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东拉乡芝龙村委会
西藏尖叫旅行社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6
2021-12-13
(2021)藏0522民初81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东拉乡芝龙村委会、西藏尖叫旅行社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6-07-26
2016-07-26
(2016)藏0102民初1228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李*与西藏林芝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关市监处[2023]2026号
经查,当事人在携程旅行网站中名称为“西藏尖叫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账号中,宣传的行程中有“连续5年获评甲级旅行社”字样,该旅行社在2018年7月确实获得了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授予的“甲级旅行社”称号,期间也未曾被取消称号,但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8月前,均未有再次被评为“甲级旅行社”的相关信息,与页面中“连续5年获评”不相符合。页面中“四晚连住五星级”中的酒店有列出有“拉萨圣地天堂洲际酒店或拉萨天峰希尔顿花园酒店”,其中拉萨圣地天堂洲际酒店为五星级酒店,但拉萨天峰希尔顿花园酒店为五钻酒店,不是五星酒店,“五星”和“五钻”,仅一字之差,在携程旅行的搜索中仅用了“/”符号在区分,貌似都是经过认证的高等酒店的标志,仅是叫法有细微差异,但实际上,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星级酒店是由国家(省级)旅游局评定的,所取得的星级表明该饭店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及服务项目均处于同一水准。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中,五星级酒店是旅游酒店的最高等级,在装修、布局、设施、服务等众多方面都有着详细的划分条件,且需要严格地评定与复核。而“五钻”的等级评定往往来自非官方机构,相比之下标准较为宽松,是一种自有评价体系的产物。五钻并未达到五星级酒店的标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在景点的描述中,对扎基寺的描述“扎基寺位于拉萨市北郊的扎基路上,是全西藏唯一一座财神庙,寺庙虽小,但香火鼎盛。该寺为吉祥天目本尊-扎基拉姆佛垫,香火旺盛、有修为的僧人为客人摸顶祈福及贵重领品开光。时间护法神与众生仍有尘缘。因此很多时候会幻化人形、与众生接触,扎基寺女神就属于此类神灵,并且特别灵验。很多藏、汉族人每逢周三都到这里桑煨拜佛,扎基寺供的神嗜酒,所以前来扎基寺参拜的人民,除了会带哈达、桑枝外,也会带上白酒或青稞酒”和对日托寺的描述“日托寺是独立于碧玉羊湖之畔,是99%游客无法涉足的秘境,可360°广角观羊湖天地,可探究苦修僧人日常生活,可让你体验到视觉与精神的双重暴击”属于携程POI对景点的描述,选择该景点后,自动嵌入内容,现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已进行更改。 该公司的页面广告信息为公司员工自行设计,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称,设计费用为2000元,现该员工已离职,拿不出相关的费用证明。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案件线索移送函1份,证明案件来源; 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用于证明当事人合法主体资格; 3、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4、对当事人进行的询问笔录2份,用于证明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在其携程旅行发布的截图3张,证明当事人使用西藏尖叫旅行社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事实。
罚款0.6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6000.00元
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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