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宏之雁百货零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海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002MACG4CLD8E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东路东城新街商业街8号楼1层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峰烟处﹝2025﹞第114号
侵犯了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责令当事人赵海燕停止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处以当事人赵海燕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兰州(黑中支)等共计56个品种127条卷烟进货总额39135.00元10%的罚款计3913.50元。
3913.50元
庆阳市西峰区烟草专卖局
2025-10-17
2
西峰烟处﹝2024﹞第119号
侵犯了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1、对赵海燕按其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7206.65元处以10%的罚款,罚款金额:1720.66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走私烟草制品卡比龙(ROYALSLIMS)0.5条(因质量检测损耗),3、玉溪(细支)0.2条、建牌(薄荷紫冰)0.9条,(因质量检测损耗)。
1720.66元
西峰区烟草专卖局
2024-12-10
3
西峰烟处﹝2024﹞第37号
侵犯了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鉴于本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做出如下处理:对赵海燕按其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29173.18元处以10%的罚款,罚款金额:2917.31元。
2917.31元
西峰区烟草专卖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