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2MAE0L63P7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外包服务产业园1#商务大楼1401室(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6〕214
2026年3月20日9时35分,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段书高、陈小平在金华市婺城区二环南路与八达路交叉口巡查时,发现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浙A37319D/浙GX80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从缙云到建德,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浙GX809挂的车货厢拦板高度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照片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显示的拦板高度不符,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货厢高度为60厘米,经勘验测量,浙GX809挂的实际拦板高度为140厘米,实际加装拦板高度80厘米,浙GX809挂当场无法恢复原状。经查询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统一工作平台,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浙GX809挂同一年度内初次违法。
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00元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2
温路政罚﹝2026﹞8031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9日09时00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220省道107k+200m检查时发现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肆佰贰拾玖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泰顺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肆佰贰拾玖元整。
3429.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3
金路政罚〔2026〕40355
2026年1月20日10时12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姚立芝、魏麟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6-01-1908:28:43车号为浙G02797D在S317(317省道)金华、兰溪方向26K+8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4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43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肆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844.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4
温路政罚〔2026〕8027
2026年3月18日13时00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浙江省公路联网联控监管平台进行取证发现浙C03987D/浙APZ37挂,新能源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违法超限运输嫌疑,3月18日13时05分执法人员杨德奎、林观雷在326省道K90+100M泗溪超限运输检测点处进行布控检查发现该车,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调查发现驾驶员王长友驾驶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浙C03987D/浙APZ37挂,新能源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衢州市南方水泥厂装运水泥前往泰顺县泰苍高速九标段途经326省道K90+100M违法超限运输,经执法人员依法引导至泗溪超限运输检测点实施现场检测车货总重81.75吨,该车为新能源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其总质量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2.75吨,超限率66.84%。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叁拾伍元整。
8535.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5
温路政罚〔2026〕8024
2026年3月16日15时09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夏伟华、夏良备在司筱线27K+600m巡查时,发现浙G09568D/浙GZ981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为徐道阳,浙G09568D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调查发现:2026年3月16日下午徐道阳驾驶浙G09568D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水泥从衢州开往平阳。经执法人员引导至筱村过磅点进行检测,经检浙G09568D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重68.92吨,超限19.92吨。
罚款人民币叁仟零叁拾陆元整。
3036.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6
衢路政罚〔2026〕30149
你公司的浙G02633D(6轴)于2026年2月5日2时17分,行经X535(辉何公路)双向K2+26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7.1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14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1251.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2
7
衢路政罚〔2026〕30147
你公司的浙G02633D(6轴)于2025年8月13日0时49分,行经X535(辉何公路)双向K2+26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7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76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肆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744.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2
8
衢路政罚〔2026〕30148
你公司的浙G02633D(6轴)于2026年2月2日18时34分,行经X535(辉何公路)双向K2+26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9.93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93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1669.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2
9
丽路政罚﹝2026﹞07106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5日01时23分,遂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5(兰龙线)遂昌、龙游方向K94+150检查时发现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177.00元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9
10
丽路政罚﹝2026﹞07105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02日17时52分,遂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5(兰龙线)遂昌、龙游方向K94+150检查时发现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绿途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1252.00元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