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勇达酒店用品总汇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T40604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大厅南门对面由东向西11号一带二底商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9
(2025)吉0182民初39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尔滨鼎泰裕碳业有限公司
榆树市勇达酒店用品总汇店
榆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3]1017号
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餐饮具为伪造厂名、厂址产品,共计购进1000套伪造厂名、厂址一次性餐饮具,0.25元/套购进,0.38元/套销售,剩余库存127套,货值金额380.00元,违法所得113.49元。
2023年5月10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昌管理所接到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单,当日华昌所执法人员到达位于榆树市大厅南门对面由东向西11号一带二底商的榆树市勇达酒店用品总汇店,进行现场检查,全程有该店负责人陪同。现场发现商家所销售的生产厂商:台州市立达日用品有限公司,厂址: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开发区,保质期:3年,生产日期:2021年12月20号“欣毅美食客”一次性餐饮具,库存127套,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该批次一次性餐饮具供货商营业资质与检验报告。经过调查取证,当事人赵勇,通过“一次性用品”微信群添加了经营批发一次性餐具的个人微信,于2023年3月24号,当事人通过微信订购了1000套该批一次性餐饮具,通过物流发货,微信支付的货款,有进货票据。为体现行政执法的严肃性,防止当事人转移销毁产品,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9日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保存127套“欣毅美食客”一次性餐饮具,保存地点:榆树市勇达酒店用品总汇店。经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该批一次性餐饮具生产厂商已于2021年4月16日决议解散注销。截止到案发止,当事人共计销售伪造厂名、厂址一次性餐饮具873套,库存127套,销售所得利润113.49元。调查认定的事实: 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餐饮具为伪造厂名、厂址产品,共计购进1000套伪造厂名、厂址一次性餐饮具,0.25元/套购进,0.38元/套销售,剩余库存127套,货值金额380.00元,违法所得113.49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已构成销售伪造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八条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二章第84条之规定,经办案机构研究:建议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立即停止销售伪造厂名、厂址产品行为。2.没收伪造厂名、厂址产品;3.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罚款人民币114.00元。4.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3.49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227.49元。
114.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