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赣州市天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明华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82MA35JN4K2T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南水大道佳兴花园城01211-02212店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市监稽南康处罚〔2024〕吊销93号
当事人不仅未按规定公示2020、2021年度报告,且未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或连续六个月以上未报税并查无下落,也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及注销且不涉及股权冻结和股权出质,属自行停业。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之规定,构成了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0-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1-1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8-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