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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醇飘酒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母承文注册资本:919.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31MABP6JBB4G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王佑镇冷水村冷水四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09
(2025)黔2731民初31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惠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醇飘酒业有限公司
惠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27
(2025)黔2731民初31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惠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醇飘酒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惠水县人民法院
2
2025-08-21
(2025)黔2731民初31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
贵州醇飘酒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惠市监罚字﹝2023﹞120号
经查实,贵州醇飘酒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经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31MABP6JBB4G,法定代表人 母明德,注册资本 玖佰壹拾玖万元,经营范围 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公司住所 惠水县王佑镇冷水村冷水四组。该公司于2022年9月份开始筹建,2023年1月中旬建成并从遵义购进原材料高粮,从仁怀购进曲药(即酒曲)进行酿酒设备调试试产原酒(即基酒),截止到2023年3月21日案发时止,该公司共生产原酒(即基酒)120公斤,生产成本为12元/公斤。当事人于2023年1月18日以26元/公斤的价格向仁怀市怀庄集团销售原酒(即基酒)100公斤,剩余的20公斤作该公司员工自己消费使用。 该公司的违法所得为1400元(100公斤×26元/公斤-100公斤×12元/公斤=14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证明检查时当事人正在进行酒类生产,且当事人未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实; 2、询问笔录1份,证明①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体健康;②当事人进行酒类生产的时间、原材料的进货渠道、酒的生产成本、销售情况等;③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实; 3、现场检查照片5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时,当事人在进行酒类生产的事实; 4、贵州醇飘酒业有限公司出库单:证明该公司酒的销售时间、销售数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的事实; 5、营业执照,证明当事人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资格的事实;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明法定代表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 上述所列6项证据,相互映证,形成了一组完整的证据链,“贵州醇飘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母明德均予以签字确认。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黔南州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