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胜食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胜奎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5U7FNC7R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新区信用社综合楼1-7附-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02号
经查,当事人系2016年8月29日依法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新区信用社综合楼1-7附-1号从事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餐饮项目策划、餐饮文化交流、餐饮技术研究及推广等经营活动。2025年12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食品加工区的操作台上发现有1瓶已开封的老干妈肉丝豆豉油辣椒,该食品的外包装显示有:老干妈肉丝豆豉油辣椒,净含量:280g,固形物:不低于50%,产品名称:肉丝豆豉油辣椒,产品标准代号:GB/T20293,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52272310269,生产日期:见瓶盖(2024.01.04),保质期:14个月,产地:贵州省黔南州,生产商: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38号,电话/传真:+8685185406886。截至本局执法人员查获时,上述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另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使用上述老干妈肉丝豆豉油辣椒的购货票据及使用记录,故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查实。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已扣押的1瓶老干妈肉丝豆豉油辣椒; 3.罚款2500元。
25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