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尚宏农机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礼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1923MA69E2MLXE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泥龙镇文昌村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平市监处罚〔2025〕39号
经查:当事人系我局核准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3MA69E2MLXE,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礼平,经营范围:销售农业机械、机械设备、林业机械,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20年5月12日,住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泥龙镇文昌村 78 号。当事人销售的微耕机是自行采购配件进行组装,其购进的柴油机主要是从常州科普动力有限公司及江阴力剑有限公司购进,购进后柴油机商标由当事人自行粘贴,由于组装工人操作失误导致其中2台微耕机商标粘贴错误,把江阴力剑有限公司的商标粘贴到常州科普动力有限公司柴油机上,2024年1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品牌微耕机。\n现已查明:当事人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乾牛”微耕机,销售价格:1800元/台,销售数量:1台,货值金额1800.00元;当事人销售的“正耕牌”微耕机,销售价格:1900元/台,销售数量:1 台,组装成本为 1600.00 元/台,货值金额 1900 元:违法所得 300.00 元;共计货值金额 3700.00元,违法所得 3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 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承办机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拟作如下处罚:\n1、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处罚款:2000.00元。\n2、对当事人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商品的行为:\n①没收违法所得:300.00元;\n②处罚款 380.00 元。\n3、合计处罚款:2680.00元
2380.00元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