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汤峪镇幸美粮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高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26MA6X9QNT13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汤峪镇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眉市监处罚〔2023〕80号
2023年11月1日,本局接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投诉(编号:宝12345转字第T20231101010036号),举报内容:市民反映其2023年10月30日在眉县汤峪镇财政所对宝鸡市粮食应急网点购买麻辣香水鱼调料,购买后发现该产品过期,产品包装显示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5日,保质期为18个月。市民诉求对商家售卖过期产品行为进行查处。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2023年11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麻辣香水鱼调料标注生产日期为“2021.11.15”,标注保质期:18个月,标注净含量:150g,共4袋,当事人销售的麻辣香水鱼调料已超过其标注的保质期,投诉人投诉情况属实。当日,本局对当事人销售的4袋麻辣香水鱼调料依法予以扣押。2023年11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承认当事人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当事人店外门头有宝鸡市粮食应急网点的招牌,但提出当事人和本人均为粮站下岗职工,下岗后全家仅靠经营小食杂店维护生活,书面提出要求本局结合其实际情况处理。经查,涉案麻辣香水鱼调料当事人进价4.5元/袋,零售价6元/袋,因当事人不能提供销售明细清单,超过保质期以后的销售情况无法计算。
1、没收并销毁扣押当事人眉县汤峪镇幸美粮油店尚未售出的4袋麻辣香水鱼调料;2、对当事人眉县汤峪镇幸美粮油店处以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