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奎鑫水产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祖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1MA6M129G7F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方旺综合市场1楼附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官市监处字〔2023〕484号
经查:2023年1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昆明市官渡区奎鑫水产品店检查时,当事人正在使用标牌上标有“百仕特”的电子台秤,对销售的水产品进行称重,当事人不能供电子台秤的检定合格相关材料,现场当事人陈述:该台电子台秤从买来后就没有检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承办人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建议作如下处罚:
对当事人的行为罚款1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00元(壹佰元整)上缴国库。
当否,请领导批示。
10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