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先华 | 注册资本:17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0145055440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人民东路东信大厦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1
(2025)浙0302民初133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国贸糖酒有限公司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2
(2025)浙03民终4575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
陈*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4-17
(2025)浙0302民初387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陈*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李**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4
2025-03-06
(2025)浙0302民初387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陈*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李**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5
2023-08-02
(2023)浙0302民初59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温州强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王**,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6
2023-07-04
(2023)浙0302民初59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温州强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王**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7
2023-04-17
(2022)浙0302民诉前调193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温州强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8
2023-04-07
(2023)浙03民终1138号
合同纠纷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
胡**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12-14
(2022)浙0302民诉前调193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温州强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2-11-09
(2022)浙03民特170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
陈**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30
2022-05-31
(2022)湘01执复105号
其他案由
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光等其他案由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1-07
2021-12-27
(2021)湘0111执5344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3-29
2021-01-26
(2020)浙03民终5702号
排除妨害纠纷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0-20
2020-09-04
(2020)浙0302民初6084号
排除妨害纠纷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574.78元
民事案件
5
2020-09-29
2019-06-26
(2019)湘0111民初135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韩*、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4079.76元
民事案件
6
2020-09-29
2020-08-17
(2020)湘01民终7844号
租赁合同纠纷
韩*、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3-04
2019-10-28
(2019)浙03民终5571号
劳动合同纠纷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张**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9-17
2019-07-24
(2019)浙03民终3533号
劳动合同纠纷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邹**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09-17
2019-07-24
(2019)浙03民终3532号
劳动合同纠纷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周**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9-17
2019-07-24
(2019)浙03民终3519号
劳动合同纠纷
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帅**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鹿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00号
2023年05月16日,温州市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属于-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罚款,停止使用,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鹿城农商银行营业部各网点
给予温州市新宝丽金娱乐有限公司风机房内的照明灯具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
1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6-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8-07-09
2017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