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陨石山满族民俗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凤祥 | 注册资本:1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0711113626Q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东陵区李相镇化石台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5-23
2016-05-23
(2016)辽01民终5350号
合同纠纷
沈阳陨石山满族民俗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与刘**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5-07-29
2015-07-29
(2015)沈中民三终字第835号
沈阳陨石山满族民俗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与王**、刘莉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5-03-12
2015-03-12
(2014)沈中民一终字第2658号
侵权责任纠纷
沈阳陨石山满族民俗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与刘**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4-06-05
2014-06-05
(2014)辽审一民申字第621号
劳动争议
刘**与沈阳陨石山满族民俗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浑南市监处罚〔2026〕882号
经查,当事人依法设立。经查询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一体化工作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当事人现为存续,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7日执法人员两次向当事人登记住所邮寄专用信函,当事人均未签收被退回。依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三)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两次邮寄专用信函,无人签收的。”可认定当事人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