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芝根芝底餐饮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旭东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2MAEJWM7J4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金沙社区盛地广场主体楼一楼102号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红安市监处罚〔2026〕105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5年5月15日登记设立,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自制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小餐饮服务经营(含网络经营),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两证均在有效期内。
案涉“雀巢咖啡?1+2原味咖啡”系当事人于2025年5月23日自武汉兆胜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5袋,购进单价41元/袋。该咖啡原料不对外单独销售,专用于加工制作咖啡饮品,成品饮品规格300ml/杯,销售价格6元/杯。现场发现的2袋过期咖啡原料(生产日期:20241122,保质期:16个月)保质期至2026年3月22日,,其中1袋于2026年5月6日拆封启用并用于制作咖啡饮品。拆封启用日期认定依据:当事人自行制定原料开封管理规定,该咖啡原料拆封启用后最长使用期限7日,到期无论剩余多少均须销毁;当事人对拆封咖啡原料粘贴纸质标签标注制作日期(即开封启用日期)、到期日期(即7天到期销毁日期)。上述现场查获的1袋已开封咖啡原料(生产日期:20241122,保质期:16个月)保质期至2026年3月22日,纸质标签标注:制作日期:2026-05-06、到期日期:2026-05-13,足以证实当事人在原料已过保质期后仍拆封投入生产使用。
当事人无法提供案涉咖啡原料使用记录、饮品生产记录、销售账册,经本局充分调查取证后,仍无法查清使用过期原料加工饮品的具体数量、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数额无法查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经充分调查,违法所得数额仍然无法查清的,可以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但应当在确定罚款数额时作为考量因素。”,本案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故以现场扣押的2袋“雀巢咖啡?1+2原味咖啡”为涉案物品,货值金额为82元(41元/袋×2袋)。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协作平台,当事人无同类食品安全违法记录,属于初次违法。...[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雀巢咖啡?1+2原味咖啡”2袋(净含量:700克/袋,其中1袋已开封);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