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哈尔滨市道外区小赵生鲜超市

列异满两年,另册管理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士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4MA1C27X26W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乐小区3栋3单元1层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外市监处罚[2024]291300020号
我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17日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获悉,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哈尔滨市道外区小赵生鲜超市抽验的韭菜,经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为:2023NCP1634)。我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3日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上述韭菜已全部销售无库存。2023年11月24日予以立案调查。2024年1月3日调查终结。 经查,2023年10月25日,自称农民的人到该超市销售蔬菜。当事人向此人索要产地证明,农民称未带在身上,答应第二天送到该超市,但至案发一直未送达。当事人未留存其联系方式,现与该农民无法取得联系。上述韭菜共购进5公斤,购进价格6元/公斤,除抽验外,其余全部零售,销售价格8.00元/公斤。哈尔滨市道外区小赵生鲜超市在购进上述批次韭菜时并不知道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购进时未向供货商索要产地证明。但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能主动启动召回程序,减轻违法危害后果。该案货值金额:5公斤×8.00元/公斤=40.00元。违法所得共计:40.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经营主体资格。 2.询问笔录1份(3页),证明当事人进货及销售情况。
警告#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黎华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