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防城港市金鼎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柒展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2MA5KKNLA13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港口区友谊大道外贸大楼五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港市监处罚〔2024〕1037
防城港市金鼎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我局通过对防城港市金鼎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登记住址进行实地检查,调取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和异常名录信息,以及在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情况等证据,证明防城港市金鼎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住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连续超过6个月,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鉴于防城港市金鼎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无从轻、从重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决定对防城港市金鼎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给予一般处罚。我局对防城港市金鼎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1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8-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