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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益然香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福义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81MAC3AQQ29U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上苑村官州36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字〔2026〕42号
经查实:当事人生产的食品“天妇罗脆蟹(速冻调制食品)”(生产日期:2026年01月18日 规格:320g/包*16包/件)80件,上述产品标签标注“生产商:龙海永佰益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平宁村569号”。经核实,上述食品系当事人在其生产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上苑村官州366号组织生产的。上述食品系龙海永佰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生产的,双方于2026年1月1日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以上情况经核查,我局予以确认。 上述食品的包材设计及印刷均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后给包材印制公司印刷,包材印刷后,直接进行生产包装。截止案发时止,当事人共生产上述食品“天妇罗脆蟹(速冻调制食品)”(生产日期:2026年01月18日 规格:320g/包*16包/件)80件。当事人生产上述批次食品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经当事人合理测算,上述食品生产成本为68元/件,预销售价格为80元/件。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6400元,均未售出,未有获利。 我局于2026年1月23日组织对上述涉案食品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合格。当事人对上述涉案食品标签进行整改,已制作好整改后的不干胶标签,标签已标注有“生产商”及“委托商”相关信息。 执法人员经查阅案件记录:当事人一年内未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我局行政处罚记录。 当事人生产的上述食品标签未如实标注委托商和被委托商信息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七十一条、《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生产上述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2026年2月4日。本局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议,会议决定:对当事人查封的物品不予没收,并作如下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SP-4 从轻情节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的上述涉案食品不予没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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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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