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东俏家电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俏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82MACUYC442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兴隆北路2-4号(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老河口市监处罚〔2026〕10号
经查明,当事人利用自有门面房,于2023年8月30日注册营业执照从事家用电器和五金产品销售。2025年6月份,当事人从襄阳经销商车载销售时购买了焰尔特牌(规格型号:JYT0.6L-A)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数量:8个,进货价:15元/个,2025年7月10日,在我局组织的抽检时销售了2个,销售价:30元/个(有销售单据),货值金额:60元;2025年8月10日,销售了4个,销售价:20元/个(无销售单据),货值金额:80元;当事人在抽检时销售上述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焰尔特牌 规格型号:JYT0.6L-A)时,有销售凭据,单价显示为30元/个,故货值金额合计:240元。2025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的上述产品还剩余2个备样品在货架上摆放着。检查现场,当事人称2025年8月18日,已收到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FX25RNJ0210),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并于2025年8月19日张贴了召回公告,对销售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的焰尔特牌(规格型号:JYT0.6L-A)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进行公开召回,截止我局查获时未有顾客退货退款。当事人是个人经营,购买该批次焰尔特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规格型号:JYT0.6L-A) 时,产品包装内有合格证,未索取供货商资质和进货票据,未建立进销货台帐。上述焰尔特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规格型号:JYT0.6-A)进货价:15元/个,当事人以30元/个销售2个,每个销售差额为:15元,销售了2个差额共计30元;以20元/个销售4个,每个销售差额为5元,销售了4个差额共计20元,无购买人退货退款,故违法所得合计50元。2025年12月12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召回公告、整改报告、新采购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经销商的资质和进货单据复印件等资料,证明当事人主动落实产品进货查验制度的事实。以上事实,有对当事人抽检时的现场笔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样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封存和处置告知单、抽检产品检验报告、核查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召回公告、现场抽检和检查拍照等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成立,且已记录在案。...[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焰尔特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规格型号:JYT0.6L-A),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当事人违法经营的焰尔特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规格型号:JYT0.6L-A) 2个;2、没收违法所得50元;3、并处货值金额等值240元人民币的罚款。
240.00元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