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箐山县朗乡东森宝山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秋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25MA1CCX0F8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大箐山县朗乡镇祥园6号楼5层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箐市监处罚[2024]16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陈述其并不知道此类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的规定,综合判断,当事人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事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营业资质;
2.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3.经营者任秋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自然人身份;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代理人的自然人身份;
5.广告制作合同一份,证明当事人与广告公司广告制作合作关系;
6.微信转账支付广告费截图照片打印一张;
7.广告制作付款发票一张,证明当事人支付广告制作费用凭证;
8.代理人询问笔录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代理人的询问情况;
9.市局案件转办案件附件中照片3张,证明当事人网店中两款商品广告宣传涉及违法情况;
10.委托书一份,证明当事人合法委托代理人相关事宜;
以上证据材料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经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签章予以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可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罚款0.08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800.00元
大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