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道出行(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管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CFDFC78M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269号“海鸿国际食品物流港”110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6)0079号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2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862号
享道出行(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与乌鲁木齐万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乌鲁木齐万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享道出行(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负责,享道出行(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遵循及时消除的原则,对于能够检查现场立即纠正的一般隐患,实施现场发现、现场纠正、现场立即整改的治理方式。乌鲁木齐万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有1119辆网约车,2025年11月14日乌鲁木齐万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只对225辆网约车进行了车辆隐患排查,没有对车辆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对乌鲁木齐万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属的新AFE1871号车辆与新AFE3890号车辆无灭火器未及时整改。当事人享道出行(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未督促、检查乌鲁木齐万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际开展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当事人享道出行(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的行为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3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570号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7
4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206号
上海赛可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所有新ADE8825号营运车辆由驾驶员王兵雷驾驶,于 2024年 11月 06日左右因存在酒驾行为被交警查获,公司制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司机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但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对该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证据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5
5
新乌经交执运罚普(2024)1158号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04
6
新乌经交执运罚普(2024)1119号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0
7
新乌经交执运罚普(2024)1121号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0
8
新乌经交执运罚普(2024)1118号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0
9
新乌经交执运罚普(2024)1122号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0
10
新乌经交执运罚普(2024)1124号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